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以下办法确定:
W基本年薪=P基本年薪×T基本年薪
其中:
W基本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
P基本年薪为基本年薪基数,按照《钦州市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据上年度钦州市本级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由钦州市有关部门确定;
T基本年薪为基本年薪调节系数。基本年薪调节系数分9档(见基本年薪调节系数表),根据企业考核年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指标对应的4个规模级值中两个最优级值确定。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各划分5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规模级值(见规模级值表)。计算时,按照企业考核年度财务合并报表数据,确定每个指标对应的规模级值,4个规模级值中选择两个最优规模级值,该最优规模级值组合对应的系数即为企业基本年薪调节系数。如考核年度企业出现亏损,按照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特点以及亏损的具体情况下调l-3个基本年薪调节系数等级。
基本年薪调节系数表
序号 |
最优规模级值 |
基本年薪调节系数 |
1 |
AA |
2.00 |
2 |
AB |
1.90 |
3 |
BB、AC |
1.80 |
4 |
BC、AD |
1.70 |
5 |
CC、BD、AE |
1.60 |
6 |
CD、BE |
1.40 |
7 |
DD、CE |
1.20 |
8 |
DE |
1.00 |
9 |
EE |
0.80 |
规模级值表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总收入 |
利润总额 |
||||
数据
|
规 模 级 值 |
数据
|
规 模 级 值 |
数据
|
规 模 级 值 |
数据
|
规 模 级 值 |
200.00(含)亿元以上 |
A |
100.00(含)亿元以上 |
A |
100.00(含)亿元以上 |
A |
10.00(含)亿元以上 |
A |
20.00(含)-200.00亿元 |
B |
10.00(含)-100.OO亿元 |
B |
10.00(含)-100.00亿元 |
B |
(含)-10.00亿元 |
B |
2.00《合)-20.00亿元 |
C |
1.00(含)-10.00亿元 |
C |
1.00(含)-10.00亿元 |
C |
-1.00亿元 |
C |
0.40(含)-2.00亿元 |
D |
0.20(含)-1.00亿元 |
D |
0.20(含)-1.00亿元 |
D |
0.02(含)-0.10亿元 |
D |
0.40亿元以下 |
E |
0.20亿元以下 |
E |
0.20亿元以下 |
E |
0.02亿元以下 |
E |
新设立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及行业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按以下办法确定:
W绩效年薪=W基本年薪× P绩效年薪×T绩效年薪
其中:
W绩效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绩效年薪,每年核定一次;
W基本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基本年薪;
P绩效年薪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企业负责人考核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取值范围为0-2;
T绩效年薪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1.5。
T绩效年薪计算办法为:
T绩效年薪=N×G绩效年薪×H绩效年薪
其中:
①N为企业功能类别系数,根据企业功能类别确定(见企业功能类别系数表)。
企业功能类别系数表
序号 |
企业功能类别 |
企业功能类别系数 |
1 |
商业一类 |
1.20 |
2 |
商业二类 |
1.08 |
3 |
商业三类 |
1.20 |
4 |
公益一类 |
1.00 |
5 |
公益二类 |
1.O8 |
②G绩效年薪为绩效年薪规模系数,根据企业考核当年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确定。
G绩效年薪的计算办法为:
G绩效年薪=(z+x+j+y+r)÷5
z为总资产规模系数,z=0.7128×Z0.038,最低值为0.5,Z为考核年度企业年末总资产(单位:亿元);
x为所有者权益规模系数,x=0.8894×X0.042,最低值为0.5,X为考核年度企业年末所有者权益(单位:亿元);
j为营业总收入规模系数,j=0.7920×J0.093,最低值为0.5,J为考核年度企业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
y为利润总额规模系数,y=1.2248×Y0.068,最低值为0.5,Y为考核年度企业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r为在岗职工规模系数,r=1.0880×R0.091,最低值为0.5,R为考核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单位:万人)。
③H绩效年薪为宏观调节系数,由市国资委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钦州市宏观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状况、企业社会贡献程度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整体效益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H绩效年薪最高值为l.20。
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按以下办法确定: W任期激励收入=(W任期年薪总额×30%) ×P任期激励收入
其中:
W任期激励收入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W任期年薪总额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额。对任期中受到减发或全部扣发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在计算其任期激励收入时,被扣减的绩效年薪不予加回。
P任期激励收入是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取值范围为0-l。
三、主要特点
《细则》内容主要参考了《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规则》,其中部分指标系数根据钦州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依据都是来源于《钦州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企业负责人年薪指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
(二)基本年薪按以下办法确定:
W基本年薪=P基本年薪×T基本年薪
其中:
W基本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
P基本年薪为基本年薪基数,按照《钦州市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据上年度钦州市本级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由钦州市有关部门确定;
T基本年薪为基本年薪调节系数。
基本年薪调节系数表
序号 |
最优规模级值 |
基本年薪调节系数 |
1 |
AA |
2.00 |
2 |
AB |
1.90 |
3 |
BB、AC |
1.80 |
4 |
BC、AD |
1.70 |
5 |
CC、BD、AE |
1.60 |
6 |
CD、BE |
1.40 |
7 |
DD、CE |
1.20 |
8 |
DE |
1.00 |
9 |
EE |
0.80 |
|
|
|
(三)绩效年薪按以下办法确定:
W绩效年薪=W基本年薪× P绩效年薪×T绩效年薪
其中:
W绩效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绩效年薪,每年核定一次;
W基本年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的基本年薪;
P绩效年薪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企业负责人考核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取值范围为0-2;
T绩效年薪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1.5。
T绩效年薪计算办法为:
T绩效年薪=N×G绩效年薪×H绩效年薪
其中:
①N为企业功能类别系数,根据企业功能类别确定(见企业功能类别系数表)。
企业功能类别系数表
序号 |
企业功能类别 |
企业功能类别系数 |
1 |
商业一类 |
1.20 |
2 |
商业二类 |
1.08 |
3 |
商业三类 |
1.20 |
4 |
公益一类 |
1.00 |
5 |
公益二类 |
1.O8 |
②G绩效年薪为绩效年薪规模系数,根据企业考核当年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确定。
G绩效年薪的计算办法为:
G绩效年薪=(z+x+j+y+r)÷5
z为总资产规模系数,z=0.7128×Z0.038,最低值为0.5,Z为考核年度企业年末总资产(单位:亿元);
x为所有者权益规模系数,x=0.8894×X0.042,最低值为0.5,X为考核年度企业年末所有者权益(单位:亿元);
j为营业总收入规模系数,j=0.7920×J0.093,最低值为0.5,J为考核年度企业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
y为利润总额规模系数,y=1.2248×Y0.068,最低值为0.5,Y为考核年度企业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r为在岗职工规模系数,r=1.0880×R0.091,最低值为0.5,R为考核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单位:万人)。
③H绩效年薪为宏观调节系数,由市国资委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钦州市宏观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状况、企业社会贡献程度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整体效益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H绩效年薪最高值为l.20。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自治区的规则规定为在不超过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按以下办法确定: W任期激励收入=(W任期年薪总额×30%) ×P任期激励收入
其中:
W任期激励收入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W任期年薪总额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额。对任期中受到减发或全部扣发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在计算其任期激励收入时,被扣减的绩效年薪不予加回。
P任期激励收入是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取值范围为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