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1994)财会字第23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1994-06-07
USHUI.NET®提示:根据2006年3月30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4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15号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