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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全文失效】
冀地税发[1999]112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1999-11-03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冀地税发〔2007〕55号规定,第二条、第六条 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反映的问题 ,经研究,现将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1、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扣除问题提的折旧,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一是资产未进行评估的 ,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在剩余折旧年限内按账面原值闰去残值后的余额计提的折旧;
二是资产经过有关部门评估的,按评估后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
2、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扣除标准问题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费允许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 30元调整为200元,长城以北地区(承德、张家口市)调整为250元 ;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分别由原来的50元、150元调整100元、200元。企业支付的上述费用,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3、企业在销售的商品(产品)中放入现金所支付的费用扣除问题数量的现金让消费者随机得到,这种促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同时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企业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4、企业提取但当年未付的一些款项,如租赁费(租金)等扣除问题
企业提取但当年未支付的一些款项,发租凭费(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