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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通〔2018〕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 云政办发〔2018〕5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有关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建立健全全科医学服务体系,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玉溪建设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1.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进一步推进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重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临床医学(含中医学)生,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2018—2020年,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澄江县中医医院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专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全市所有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必须接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单位委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培训期间待遇、培训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等事项。(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建立全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每5年进修培训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6个月;乡村医生每3年进修学习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加强全科医生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和双向培养工作,实现乡村全科医生能中会西或能西会中。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到2020年,力争全市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助理)医师全部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时间、待遇上予以支持。(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


4.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对现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学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科建设。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在2018年12月底前申请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认定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澄江县中医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应在2018年底前申请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其中开设床位的应设置全科医疗床位,开展全科诊疗服务。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全科医学科设置标准和诊疗规范,督促落实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开办全科诊所,提供全科诊疗服务,全科诊所设置不受区域卫生规划限制。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医保定点申报、全科医生实践基地认定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


3.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2018年,加快推动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并基本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完善医疗共同体内部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强化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对取得全科医学中、高级职称,或经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且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应当将其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或在原执业范围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注后,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3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2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各地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率应不低于95%,注册情况纳入对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指标。市卫生计生委督促做好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1.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向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实施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制度,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分配、调剂、使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编制优先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配备。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乡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有关待遇。


全科医生参加市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时,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采取定向的方式招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的全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