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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发〔201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毕府发〔202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毕节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黔委厅字〔2018〕25号)精神,着力解决全市产业园区体制不顺、主导产业不突出、规模不大、经营活力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为全市打赢“113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将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重要指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园区规划引领,完善园区管理体制,促进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把园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园区综合实力,按照“高质量发展一批、优化调整一批、科学转型一批、退出撤销一批”要求,优化调整全市产业园区结构,将毕节经济开发区、七星关区黔西北产业园、大方县同心产业园区、黔西县产业园区、金沙县产业园区、织金县产业园区、纳雍县产业园区、威宁自治县产业园区建设成高质量发展园区;突出赫章县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围绕优势资源进行产业升级,实现科学转型。到“十三五”末,力争将毕节经济开发区、金沙县产业园区和纳雍县产业园区打造为百亿级产业园区,将大方县同心产业园区、黔西县产业园区、威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织金县产业园区和赫章县产业园区打造为五十亿级产业园区;将毕节经济开发区申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县产业园区申报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力争大方县产业园区申报为“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园区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0%。


三、重点任务


(一)理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按程序报批后,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加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牌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套牌子”管理体制。园区内设机构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25号)、省编办《关于审批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编办发〔2012〕20号)设置,内设机构名称可根据下一步机构改革精神和产业园区实际情况调整。市直部门可在园区按规定程序报批设立派出机构。将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更名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经济开发区及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创新产业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在产业园区推行企业化管理全员岗位聘用制,对社会聘用进入开发区的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对原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档案由原单位管理,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年度考核晋级、晋职、工资调整等手续,相关手续及时归入档案。推行绩效工资制,按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兑现工资,具体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25号)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产业园区行政管理效能。各县(自治县、区)能下放给产业园区的行政审批、土地、环保等管理权限,要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产业园区,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去除权利下放的隐形门槛。对于园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可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缩短办事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创新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入园具体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管理等依法委托园区负责。不动产登记发证等事项,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法委托园区实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后,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格筛选入园项目,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入园项目,可采取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减少项目环评内容和章节等方式,简化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完善园区规划修编,鼓励探索“多规合一”,进一步加强园区产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提升园区规划科学性。根据规划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制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的比例,科学划定产业集聚区、人口集聚区、综合服务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各园区要充分思考园区比较优势,综合考虑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等因素,科学规划园区主导产业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实现特色错位发展,着力打造毕节试验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毕节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以汽车为主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产业;七星关区黔西北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建材、轻纺服装、电子信息产业;大方县同心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大健康、煤电建、电子信息产业;黔西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煤电化、煤电建、农特产品加工产业;金沙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煤电建、电子信息、特色食品产业;织金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煤电化(磷)、轻纺服装、建材产业;纳雍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煤电化、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威宁自治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农特产品加工、轻纺服装、新型建材产业;赫章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冶炼铸造、农特产品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快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煤化工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织金煤制聚烯烃项目2019年实质性开工建设;推动黔希煤制乙二醇项目尽快达产,围绕煤制乙二醇下游产业链配套招商,重点发展聚酯、化纤、织造、聚乙二醇等产业;加快推进纳雍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依托我市丰富的煤炭资源及电力优势,重点在金沙、织金引进高载能项目。积极协调重大项目资源配置,重点协调解决织金煤化工项目配套煤矿建设、大方海美斯铝土矿资源配置和七星关区明钧玻璃石英砂矿配置问题。加快推进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毕节·广州产业园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促成项目尽快建成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七)激发园区经营活力。按照“管委会(园区)+公司”的运营管理模式,逐步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运行机制。支持和鼓励经营公司依法依规设立园区产业基金,经营公司符合法定条件时,鼓励和支持其按程序依法依规发行园区证券、债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园区“两表一报告”“产业园区监测平台”制度,逐步建立公司化的财务制度、经营决策制度,建立园区债务风险应急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增强经营公司经营活力和“造血功能”,实现政企分离,同时解决部分入园企业“占地不建”和“占厂不产”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鼓励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园区运营模式。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鼓励园区逐步把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或者专业团队管理。对区域功能相对单一、城地面积相对较小的产业园区,可以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