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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附件1至附件3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5-04-30

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附件7、附件8和附件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发布的目的
一是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做到有效衔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发布后,个人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规定更加科学、合理,但相关纳税申报表却因发布时间较早,与之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可能导致纳税人难以准确把握有关项目的填报口径。为此,我们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