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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家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家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6]3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二)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8-0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56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年八月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6〕5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规定,继续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6-09

北京、山东省(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科学院《关于申请免征陈嘉庚科学奖奖金个人所得税的函》(科发学部字[2006]107号)。经研究,通知如下:
陈嘉庚基金会由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部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银行等部门及中国科学院各学部主任和院士组成理事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该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设立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取得杰出科技成果的我国优秀科学家,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该奖共设6个奖项,每个奖项奖金3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奖已评选出2006年度陈嘉庚数理、生命、地球和信息技术科学4个奖项,共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200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获奖名单及奖金额

二○○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


200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获奖名单及奖金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奖金

(万元)

1

范海福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00080)

30

2

饶子和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屯路15号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100101)

30

3

涂传诒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100087)

30

4

王小云

山东大学数学院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100084)

30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