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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3〕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7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空间距离适宜,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高,随着经济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交通的日趋便捷化,以及“十二五”期间经济区内1小时经济圈的逐步形成,城市之间的联系将更加密切,同城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为深入贯彻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依托区位、资源等优势,协调区域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有步骤地推进经济区同城化进程,适应经济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国家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加快推动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同城化发展,促进四城市进一步加强产业、人才、资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并充分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逐步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带动和辐射作用大的新型城市群,发挥其引领广西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构筑广西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发展的新格局,把经济区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提高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优先推进领域

  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将推动经济区通信同城化、交通同城化、城镇体系同城化、金融服务同城化、旅游同城化、口岸通关一体化、产业一体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同城化、教育资源一体化等九个方面确定为优先推进的领域,并将推进通信同城化作为同城化的突破口,力争在2013年取得工作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一)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通信同城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新闻办、物价局,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等。

  工作内容:服务同城化,资费同城化。

  工作目标:移动电话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地网电话(固定电话)自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经济区四市间通话漫游费和长途费。

  (二)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交通同城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铁路建设办,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南宁铁路局等。

  工作内容:整合经济区内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北部湾经济区高速、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工作目标:2013年,实现六景—钦州港、玉林—铁山港、防城—东兴、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南宁—钦州、钦州—北海、钦州—防城高速铁路公交化运营;初步完善钦州、防城港两市机场候机楼,启动北海第二机场建设工作等。2015年底,经济区实现交通同城化。

  (三)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的《广西北部湾城镇群规划纲要》基础上,联合自治区北部湾办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广西北部湾城镇群总体规划》。做好相关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完善城市内外交通联系,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工作目标:2014年6月,完成《广西北部湾城镇群总体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2014年底,完成相关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衔接工作。

  (四)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各有关金融机构,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施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同城一体化建设。

  工作目标:2013年4月,启动金融同城化各项工作;2015年底,经济区初步实现金融服务同城化。

  (五)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同城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旅游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统筹加强经济区旅游整体规划建设、宣传促销、公共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旅游突发事件联合处理机制和旅游投诉机制。

  工作目标: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旅游同城化“三个一”工程:一个旅游联盟、一个旅游标识、一个主题形象宣传口号;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旅游同城化“六个一”工程:一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一部旅游形象宣传片、一本旅游优惠套票、一张旅游示意图(或一册旅游指南)、一本导游词、一个旅游网站。2014年底,经济区实现旅游同城化。

  (六)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南宁海关,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推进经济区内电子口岸基础平台、电子口岸应用系统以及口岸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和合作,推进口岸查验制度和业务改革,整合现有查验部门信息资源,推动查验部门信息共享和查验结果互认,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区域口岸物流联动发展。

  工作目标:2015年底,经济区实现口岸通关一体化。

  (七)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一体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部湾办、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研究制订经济区工业指导目录,建立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工作目标:2015年底,经济区初步实现产业一体化。

  (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同城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统一就业与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和经济区内就业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在经济区内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及就业信息的资源共享。

  工作目标:2015年底,经济区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同城化。

  (九)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教育资源一体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等。

  工作内容:建立四市中考统一考试;推进四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四市高校专家资源和教师培训交流合作;促进四市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工作目标:2013年启动各项工作;2015年底,经济区实现教育资源一体化。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3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并作相关部署。

  (二)2013年5月,有关牵头单位可视需要赴国内相关省市区考察学习同城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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