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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黔府发〔2011〕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形势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农作物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粮食单产水平大幅提高,年总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全省农村人口基本实现了粮食自给。科研育种和推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山区玉米和“双低”油菜新品种选育推广成效突出,初步形成与复杂生态类型相适应的作物品种布局;种子生产、经营能力不断增强,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基本实现精选加工包装和标牌销售;种子生产面积逐年增加,“三杂”良种和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能力、种子质量监督检测能力有所增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品种审定和退出机制不断规范完善。但是,随着种子市场的全面放开,我省农作物种业面临巨大挑战,突出表现在新品种科技创新能力弱,商业化育种水平低,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种子生产条件差,种子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种子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不强,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种子储备制度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我省农作物种业和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多措并举,切实加以解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相对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选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全省良种更新换代2-3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良种在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中的比例提高到55%;扶持3-5个研发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区域龙头企业,打造1-2个全国性的种业集团;建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现代农作物种业管理体系,支撑和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特色经济作物产品的有效供给,推进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作物品种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丰富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作物品种资源,加快省级农作物资源改良中心、科研育种创新基地、种质资源保存库、种质资源圃和南繁育种创新平台建设,突出省、市(州、地)农业科研院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创新。开展农作物转基因品种选育与安全检测。


  (二)建立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科研院所开办的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商业化育种,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科研教学单位以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主的种业科研新体制。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力争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


  (三)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天然隔离条件好、种子生产成本较低的优势,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在黔东南、铜仁、遵义、黔南等适宜水稻制种区建设杂交水稻良种生产繁育基地10万亩;在遵义、黔西南、六盘水、毕节、安顺等适宜玉米制种区建设杂交玉米良种生产繁育基地10万亩;在铜仁、遵义等适宜油菜制种区建设杂交油菜良种生产繁育基地5万亩;在贵阳、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建设马铃薯原种生产基地2万亩;在适宜生态区建设高粱、辣椒、蔬菜、茶叶、烤烟、中药材等特色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改善现有制种基地基础设施条件,鼓励省内种子企业采取与制种合作社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实现种子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增强种子生产能力。


  (四)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鼓励本地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支持、引导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组建、培育3-5个分别以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交油菜为主的研发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区域龙头企业,打造1-2个发展趋势好、综合实力强的育繁推一体化全国性种业集团。


  (五)健全农作物品种试验基地。在全省不同生态区域建设18个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重点承担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辣椒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展示示范。建立蔬菜、辣椒、果树、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试验示范基地,以及抗病、抗虫、耐冷性鉴定站和品种标准样品库。


  (六)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品种管理。严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逐步推行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管理,加大对种子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建立完善的区试评价体系和审定标准体系,规范品种审定程序。完善品种退出机制,加快不适宜品种的退出。


  (七)强化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强省级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检测。在现有的4个市(州、地)检测分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完成其余5个市(州、地)级检测分中心的建设。在粮食生产大县、种子生产大县建设县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逐步建设县级种子质量标准检验室,使全省各个县(市、区)都具备种子“四项”质量指标的检测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增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全省种业信息管理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