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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0]4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0-10-1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0年十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6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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