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府[2008]106号 2008-11-26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2017〕71号)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 粤府〔2018〕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的实施情况看,现行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仍存在上缴比例偏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及进一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现实需要,也无法适应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形势要求。为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我省养老保险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按照《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