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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4]17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第二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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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纳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的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