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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黔地税一字〔1995〕第22号
(1995年4月17日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黔地税一字〔1995〕第22号文件发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修正)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