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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要求,全面提升我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效率,现将我省税务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我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及办税指南,在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此前发布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受理即办事项范围及免予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指南》的通知》 ( 皖国税函〔2018〕8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安徽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3.安徽省办税事项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公告的解读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了《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背景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提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要求, 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所列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了清单的具体业务范围,细化了办税指南内容并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