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废止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税发〔2008〕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9〕50号
)规定执行。
》(国税发〔2009〕3号
)办理。
(国税发(2010)19号
)办理。
》(国税发〔2009〕3号
)办理。
》(国税发〔2009〕11号
)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