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年5月24日 国税函〔2006〕4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上海、四川、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贸办及其拟在上海、成都设立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的税收问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经国务院批准,已以《关于为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贸办提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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