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1-22 川国税函〔2002〕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 ( 川国税函〔2008〕155号
)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
财税〔2001〕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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