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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适时动态调整清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日期:2018-06-15
一、公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高效、如期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在税务领域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税务总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为此,我省国税、地税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强化领导,精心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顺利推进,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41个事项。
四、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共计37项,稍后将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适时动态调整清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报告类

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2

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

3

扣缴税款登记

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5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7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8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0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2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13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14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15

两证整合个体户信息确认

16

信息变更(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

17

停业登记

18

复业登记

19

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20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21

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

22

建筑项目报告及变更

23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24

发票类

发票票种核定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

26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27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28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29

发票领用

30

发票退回

31

代开增值税发票(国税)

32

代开增值税发票(地税)

33

发票验旧

34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35

发票认证

36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37

发票缴销

38

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3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重签证书

40

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作废

41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42

申报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4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44

增值税预缴申报

45

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46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47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48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49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50

电池消费税申报

5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52

工会经费申报

53

增量房交易

54

申报作废

55

涂料消费税申报

56

申报类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57

车辆购置税申报

58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59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60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61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62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6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64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65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6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67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68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69

房产税申报

70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71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72

耕地占用税申报

73

资源税申报

74

印花税申报

75

车船税申报

76

烟叶税申报

77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7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79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80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81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82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83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

84

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

85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86

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

87

委托代征申报

88

扣缴车船税申报

89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90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91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92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9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94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95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96

关联申报

97

国别报告

98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99

备案类

增值税优惠备案

100

消费税优惠备案

101

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102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103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104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报告

105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106

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107

资源税优惠备案

108

印花税优惠备案

109

出口退(免)税备案

110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111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112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113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114

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115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116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117

契税优惠备案(企业改制重组优惠除外)

118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119

房产税优惠备案

120

车船税优惠备案

121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优惠

122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123

证明类

完税证明开具

124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5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126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127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

128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

129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

130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

131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132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核销

133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134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

135

《中标证明通知书》开具

136

丢失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补办

137

《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

138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

139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140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141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