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账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账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5〕763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5-08-03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第二段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认证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调整为360天。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