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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鲁国税函〔2005〕301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5-09-02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全文失效

淄博、东营、烟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明电2005 35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增值税“一机多票”开票方式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一机多票”试运行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在税务端网络版系统未升级地区不能认证抵扣的问题,省局研究决定,今年8月至9月,我省“一机多票”试运行企业开具给省外及青岛市纳税人的专用发票,要在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刻有“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名称”和“增值‘一机多票’开票方式试点企业”字样的印章,纳税人据以认证抵扣。“一机多票”试点企业开具给省内(不含青岛)纳税人的专用发票,可直接通过升级后的税务端网络版系统进行认证,无须加盖印章。
二、 我省试点企业印模的统一形式
印模样式:
印模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颜色为红色,其中:××市国
家税务局是指地、市级国税局,如山东省淄博市国税局。
三、印章由各市局统一刻制,免费发放试运行企业。请各市速为试运行企业刻制印章。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日
编者注:本文件抄送其他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08.18 国税发明电〔2005〕 35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税基监控,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使用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