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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潜政发〔2016〕55号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 国办发〔2011〕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 ( 鄂政办发〔2012〕68号)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兴物流、补短板、促发展”为战略目标,遵循“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统筹发展、规范有序”的原则,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倾力打造江汉平原物流枢纽城市。

二、发展目标

重点建设一个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四个物流中心及多个农村物流配送站(点),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产业聚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到2020年,争取发展A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5家,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到达7.5%,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6%,物流行业就业人数达到1万人,将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我市新兴支柱产业。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物流发展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根据我市区位优势、交通条件、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编制《潜江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调整物流建设项目布局,优化物流节点网络和配套服务体系。

(二)优化物流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构建以华中(潜江)物流产业园为核心,以开发区专业物流中心、铁路货运物流中心、农副水产品物流中心、南部综合物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各镇、村农村物流站(点)为基础,以公路港、城乡配送、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商贸物流以及农村电商物流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体系。

(三)加快物流园区建设。积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按照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投资建设产业集聚、功能聚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华中(潜江)物流产业园,积极引导物流行业经营主体退城、退路、划行规市进入物流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四)加快发展农村物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支持交通、商务、邮政、供销等部门开展联盟合作,提高共同配送能力,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物流;支持物流企业在华中(潜江)物流产业园投资建设农资和农村消费品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在镇、村建设农村物流配送站(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物流企业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完善无车承运人管理制度,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企业间的互动发展,促进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机结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六)大力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采用扶持、培育等方式,鼓励物流企业通过资产兼并、重组、合作,做大做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引导物流企业规范化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争创精品名牌,积极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申报A级物流企业;推进省级、市级重点物流企业评定工作。

(七)加快物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充分利用“互联网+物流”理念,重点推进物流园区及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物流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和应用为核心的综合性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为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网络信息支持。

(八)加强物流行业监督管理。物流行业经营主体均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快递企业还应办理快递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等证照;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物流行业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物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跟踪掌握物流行业经营主体的诚信状况,组织开展诚信认证,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评价信息,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九)加大物流招商引资力度。把引进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现代物流项目和物流企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吸引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参与我市物流项目建设和市场经营。对招引的重点物流项目和企业,按照《潜江市鼓励发展服务业暂行办法》给予优惠政策,还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商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十)大力发展绿色物流。鼓励节能环保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推广应用,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和通行管控措施。

四、保障措施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