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浙经信服务〔2011〕1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2020年7月3日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经信政法〔2022〕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经信政法〔2024〕2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贸局)、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商务(贸易、贸粮、外经贸)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工信部等11部门《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
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结合浙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合美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功能、结构、形态、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工业设计是引领制造业发展的先导产业,是产业链中极具增值力的环节。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对提升创意产业、开发社会需求、创建自主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竞争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工业设计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相比,在工业设计企业实力、人才队伍、产业化程度、知识产权意识、相应配套政策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总体处在工业化中后期,要借鉴国内外重视发挥工业设计作用的经验,发挥工业设计新引擎的作用,赢得竞争先机和主动。
二、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工作原则。发展工业设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通过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企业,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提高工业设计产业化程度,提升工业设计整体水平,推进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自主研发与工业设计相结合,专业化发展和与制造企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工业设计和创意产业发展相结合,到2015年,重点培育10个工业设计集聚示范区,培育30家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建设100个省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取得100项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大奖赛获奖项,引进和培养5000名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获取优质工业设计授权专利20000项以上。提升我省工业设计水平和产业化能力,提高为国内外品牌企业设计服务能力,使我省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工业设计基地。
三、明确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培育工业设计企业。支持省内工业设计企业发展,汲取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公司的经营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培育一批集成创新能力强、设计成果产业化绩效明显、为国内著名制造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骨干企业。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承接国外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通过在海外建立分公司、与国际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参加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评比等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推进研发机构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对研发机构的改造分离,建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在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为其他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三)推进工业设计示范区建设。围绕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在全省产业集群示范区、新兴产业基地,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工业设计示范区,发挥工业设计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在区位优势明显、人才资源聚集、工业设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打造全省乃至长三角的工业设计走廊。提高工业设计企业在特色创意产业园区的入驻率,促进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的互动发展,提高创意产业园区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区参与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创新商业模式。
(四)推动制造业与工业设计产业互动发展。引导制造企业通过招标或委托代理等方式,开展工业设计外包业务,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市场容量。支持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