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征[2000]292号)
2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4]170号)
2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各种价外费用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一[1994]003号)
2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收取的用电权等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27号)
26.《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京税征[1994]52号)
2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047号)
2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额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稽[1995]394号)
2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29号)
3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158号)
3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文件的补充通知》(京国税发[2001]209号)
3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084号)
3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一[1997]252号)
3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136号)
3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9]372号)
3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流[1999]483号)
37.《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税一[1994]553号)
3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流[1999]414号)
3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206号)
40.《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36号)
41.《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京税二[1994]480号)
42.《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11号)
4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和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京国税二[1998]560号)
4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8]312号)
4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所[1999]405号)
4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081号)
4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和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1996]196号)
4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8]365号)
4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4]051号)
5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477号)
5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6号)
5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396号)
5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二[1995]378号)
5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130号)
5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002号)
5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交通部、邮电部、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中[1994]264号)
5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193号)
5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21号)
5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国税[1998]062号)
6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31号)
6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212号)
6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214号)
6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087号)
6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39号)
6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106号)
6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165号)
6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外[1996]321号)
68.《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的通知》(京税外[1993]217号)
6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收入和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如何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外[1993]278号)
70.《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的通知》(京税进〔1994〕349号)
71.《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进〔1994〕75号)
7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163号)
7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207号)
7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137号)
7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164号)
7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055号)
7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出口退税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6〕521号)
7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开具专业税票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一〔1997〕067号)
7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303号)
8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047号)
8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378号)
8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新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423号)
8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使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212号)
8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一〔1997〕449号)
8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192号)
8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540号)
8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581号)
8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194号)
8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133号)
9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387号)
9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外〔1998〕469号)
9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157号)
9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04号)
9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45号)
9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外〔1998〕606号)
9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003号)
9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051号)
9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023号)
9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235号)
10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401号)
10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520号)
10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2000〕144号
10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2000〕617号)
10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2000〕696号)
10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113号)
10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174号)
10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233号)
10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酯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42号)
10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127号)
11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264号)
11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文件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265号)
11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400号)
11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463号)
11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菠萝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552号)
11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599号)
11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650号)
11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109号)
11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605号)
11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659号)
12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145号)
12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退税A类企业审批权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298号)
12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纯银出口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765号)
12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808号)
12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797号)
12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812号)
12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115号)
12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4〕45号)
12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315号)
12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445号)
13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442号)
13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税进〔1994〕163号)
13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电轻工等十二类调高出口退税率产品具体商品码及名称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459号)
13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116号)
13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378号)
13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的通知》(京国税外〔1994〕083号)
13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522号)
13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085号)
13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6〕034号)
13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9〕420号)
14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061号)
14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退税等3类数据集中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据集中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225号)
14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升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448号)
14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040号)
14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31号)
14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6〕516号)
146.《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税进〔1992〕448号)
14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039号)
14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035号)
14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乙烯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5〕279号)
15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7〕398号)
15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154号)
15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21号)
15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1号)
15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381号)
15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158号)
15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进〔1998〕623号)
15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166号)
158.《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征〔1993〕535号)
159.《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的通知〉的通知》(京税征〔1993〕640号)
160.《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税征〔1993〕772号)
16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078号)
16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统一代码具体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征〔1996〕215号)
16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1997〕153号)
16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 ??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的通知》(京国税征〔1997〕441号)
16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107号)
16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国税〔1998〕173号)
167.《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151号)
168.《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税〔1998〕154号)
16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1]513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6件
1.《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等几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一[1994]228号)其中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06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64号)的有关规定。
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京国税〔1999〕090号
)除其中关于《征税单证汇总簿封面》和《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具体样式的规定之外,其他规定均废止。
3.《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京税一〔1994〕202号
)第三、四和五条的补充规定,以及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57号)的有关规定。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6〕126号)除文件中附件第四条有效,其余全部废止。
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116号)第二、三、四、五、六、七条。
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京国税〔1995〕224号
)第一条。
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 京国税发〔2003〕324号
) 第四条。
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的通知》 ( 京国税一〔1995〕309号
)第二条。
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