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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征〔2000〕2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京国税发[2009]230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我市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个体集贸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根据目前《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的使用情况和基层实际征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取消《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集贸税收管理的通知》 ( 京国税[1996]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