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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享受免征地方所得税待遇具体执行时间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享受免征地方所得税待遇具体执行时间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京国税函〔2001〕5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