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04-19 沪财企一〔2000〕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通知
》 ( 沪地税所一[2004]251号
)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 ( 沪财法[2006]5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各直属分局:
为适应本市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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