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2004〕15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6-03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 (
财税〔200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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