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函[2010]68号    2010.4.6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6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3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9〕88号)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京国税发[2009]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