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2000〕09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0-06-0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