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税明电[1994]7号 1994-01-30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7]69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县税务局(不发宁波),省税务稽查总队,省税务局直属分局、驻宁波省属企业税务管理处:
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30号电报通知,鉴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的实施细则
和有关的政策规定尚未制定下达,为及时贯彻执行《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确保税款及时入库,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