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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意见【全文废止】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意见【全文废止】
芜地税[2008]48号                    2008.4.18

USHUI.NET®提示:根据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失效以及部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涉税文件目录的通知》 ( 芜地税〔2007〕103号 规定,第二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芜湖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第三、四、五条作废

USHUI.NET®提示:根据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7.5)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实现房地产业税收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现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项目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房地产项目管理制度,根据每一个房地产项目设置管理台账,详细登记企业的基本信息、不动产项目的基本信息、不动产项目的收入信息、不动产项目的成本信息和企业缴纳的地方税信息等。要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登记信息的管理,规范信息录入,跟踪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方式、收款方式、收款进度、收款时间等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建立健全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数据资料,积极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的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提高对房地产项目的税源监控水平。

二、认真落实营业税的相关税收政策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房地产营业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准确界定营业税收入的实现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纳税人随同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款、定金、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均应并入营业额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纳税人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抵偿债务以及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动迁还原房,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同类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或按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标准计征营业税;对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计征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其它诸如更名费、过户费等各种形式的收费,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管理
一是提高预缴率,从今年5月1日起,市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率调整为6%,三县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率调整为4%,以促使企业主动进行竣工决算;二是加强预缴管理,强化催报催缴工作、督促企业按月足额申报。征收分局要做好窗口把关工作,以税控税,当期申报营业税的,应同时申报企业所得税,未申报的应督促其足额补全申报。各管理分局定期不定期地对房地产企业预缴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入户检查,结合营业税征收情况,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按月逐户进行跟综管理,防止虚假申报等造成税款流失。三是深入开展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要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台帐,商品房销售台帐等,严格税前扣除管理。重点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务检查,对房地产企业年度申报亏损的或应纳所得税为负数的,各单位要加强检查,不得擅自留抵或退税。对检查后仍有留抵或退税额的企业应上报市局相关科室,同时要对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开展同步检查,防止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偷逃税款。

四、积极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工作。从2008年5月1日起,经政府批准立项的经济适用房的预征率调整为0.5%;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的预征率调整为3%;其他类型房地产仍然按照1.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各单位要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催报催缴工作,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申报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同步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同时,要加强房地产预征项目的跟踪管理,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国税发〔2006〕187号)的项目,要认真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对每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清算审核表》要上报市局审核后再办理退补税手续。市局将对各单位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以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的征管。

五、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加强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