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确定所得税征收率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确定所得税征收率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12.22 浙地税发〔2003〕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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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8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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