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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8份,确认现行有效文件7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13份,全文失效废止文件38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2.附件:1.关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doc

3.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6日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1998826

上地税发〔1998103

2

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2008106

宾地税发〔2008120

3

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20081215

马地税发〔2008130

4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200918

南地税发〔2009〕7号

5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215

地税公告〔20121

6

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51222

南地税公告〔20153

7

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1228

地税公告〔20155


附件3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失效或废止条款

1

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1999924

南地税发〔1999229

第四条

2

关于心圩镇那洪镇成建制托管和撤销安吉镇建制后有关户籍及预算级次调整的通知

2003912

南地税发〔2003213

除第五条关于高新、经开的管辖范围内容需保留外其他内容失效

3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5128

南地税发〔200526

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3条、第26条、第30

4

关于机构微调后有关涉税事项的通知

2005816

南地税发〔2005159

涉及稽查局范围变动的部分

5

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机构微调职能优化力量重组后相关税收业务衔接工作方案的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三)

2005830

南地税发〔2005169

申报征收部分内容废止,发票部分内容废止,税务登记证收取工本费内容废止

6

关于印发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统一申报纳税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7417

南地税发〔2007105

因“营改增”,第一条失效

7

关于明确旧城改造过程中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7123

南地税发〔2007270

第六条、第七条(二)条款失效。失效依据:营改增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

8

关于明确横县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20081220

横地税发〔200898

涉及城市房地产税的内容。

9

关于房地产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06

南地税发〔2008〕249号

第二条失效(与桂地税字〔2009117号文件冲突)

10

关于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属地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0915

南地税告〔20105

第三条失效(不适应现行征管)

11

关于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2014619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20159月启动金三系统后,除个人房产契税申报、个人二手房交易、个人临时代开发票、市政务大厅地税窗口税务登记证办理仍保留同城通办外,其他业务停止同城通办

12

关于优化房屋土地交易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申报资料的公告

20151215

南地税公告〔20151

文中“营业税”字样失效

13

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的公告

20151222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4号

废止附件2和附件3


附件4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转发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5

南地税发〔1995166

2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1996

南地税发〔1996143

3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1999

南地税发〔19997

4

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0

南地税发〔2000182

5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0

南地税发〔2000264

6

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0

南地税发〔2000280

7

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0

南地税发〔2000285

8

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

2001

南地税发〔2001123

9

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门面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11010

南地税发〔2001232

10

关于贯彻实施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意见的通知

20021122

南地税发〔2002255

11

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开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729

南地税发〔2003180

12

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31019

南地税发〔2003230

13

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申办户口出具纳税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31120

南地税发〔2003274

14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5630

南地税发〔2005109

15

关于印发南宁地方税务局税政法制若干业务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659

南地税发〔200698

16

关于印发加强饮食娱乐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6719

南地税发〔2006168

17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转让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810

南地税发〔2006190

18

关于网吧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20061123

29

19

关于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20061229

南地税发〔2006293

20

关于加强饮食娱乐行业税收征管的补充通知

2007131

南地税发〔200715

21

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228

南地税发〔200731

22

关于建筑施工单位收到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如何缴税及开具发票的批复

2007826

南地税函〔2007556

23

关于印发《隆安县开采石灰石资源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76

隆地税发〔200870

24

关于重新明确开具通用发票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530

南地税发〔2008〕126号

25

关于明确如何执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8618

南地税发〔2008〕141号

26

关于转发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08619

南地税发〔2008142

27

关于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08619

南地税发〔2008144

28

关于贯彻执行南宁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新标准的通知

2008828

南地税发〔2008201

29

关于明确房地产经营企业代燃气公司收取燃气入网费等代收费用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81128

南地税发〔2008〕289号

30

关于贯彻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2009122

南地税发〔2009〕23号

31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200969

南地税发〔2009116

32

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0430

南地税发〔201088

33

关于推广应用试点网络开具发票的公告

20111228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

34

关于加强外来建安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20121121

南地税发〔2012251

35

关于劳务派遣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21131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第3号公告

36

关于印发个人存量房涉税业务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2014523

南地税办发〔201444

37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41027

南地税发[2014]97号

38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41120

南地税发〔2014〕103号



附件1


关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制定机关应当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我局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并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8份,确认现行有效文件7份,全文失效废止文件13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