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毕府办发〔20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毕府发〔202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注重实效为原则,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目的,以优化企业融资服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逐步规范和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供应链融资模式,逐步破解制约企业融资难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落实信贷政策
(一)争取差别化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各金融部门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差别化政策支持。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要发挥货币政策导向作用,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行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方面予以倾斜。毕节银保监分局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在机构准入、高管审批、拨备考核、政策适用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驻毕银行金融机构立足毕节实际,积极主动向上级行汇报,在授信政策、审批权限、绩效考核、规模配置、产品创新等方面争取差别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二)确保实现“两增两控”目标。鼓励和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管理政策,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加大对我市扶贫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责任单位:毕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三)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和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高出当年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章行为的前提下,免予追究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合规责任。(责任单位:毕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严格落实减费让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两禁两限”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不得将新增贷款和续贷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企业发放贷款,不得以任何名义捆绑收费、强制搭售、账外收费。清理规范企业融资中间环节,缩短融资链条,严禁以“通道”“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监管部门要对辖内银行金融机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责任单位:毕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五)建立贷款利率监测机制。鼓励和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主动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切实巩固清费减负成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监管部门要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施监控,力争实现2019年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18年明显下降。(责任单位:毕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六)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市、县(自治县、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与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大的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在考虑收益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采取降低担保门槛,简化担保手续,下浮担保费率、保证金率等方式对企业提供支持,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2%。(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七)优化抵押登记服务。抵押登记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抵押登记业务流程,推行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缩短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提高抵押登记便利化水平。在政策范围内减免相关业务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完善融资担保服务
(八)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加快市泰信融资担保集团机构、人事、薪酬等改革工作及制度建设,规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运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广度和深度,确保项目的实施和落地,全面推广“一县一业农担产业贷”“农保贷”融资担保产品,促进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助推脱贫攻坚。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做大我市融资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三农”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九)创新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各类权利质押、动产抵押等业务,鼓励依法依规发展以知识产权、股权、林权、排放权、应收账款等为抵(质)押物的融资方式。探索企业合法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鼓励开展银保合作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支持设立专门业务团队,扩大银保合作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一)发挥银行主渠道融资作用。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贷款、投资、债券、租赁、保险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二)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落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推动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完善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毕节分中心股权融资服务功能,开展面向企业的直接融资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的政策解读、模拟实训和融资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三)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从关注核心企业本身向关注核心企业及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全链条转变,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四)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快绿色产品创新及推广,结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的支持。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金融改革深度融合,加大对乡村旅游等绿色生态产业的支持,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加大建立在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基础上的旅游项目支持力度。探索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五)推进金融业务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融资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在总行业务框架和产品体系下探索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可行途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金融上下游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升企业资金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十六)搭建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依托政府掌控的海量企业和个人大数据资源,立足于普惠金融和防控风险,搭建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消除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强化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大数据技术开发等机构的合作,不断创新以互联网+大数据金融和征信的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征信评级、客户筛选、投融资对接、风险预警等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办、市财政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七)畅通企业融资对接渠道。完善银企交流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银企座谈会、融资对接会、经验交流会等,使银企交流合作成为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进县(自治县、区)、进工厂、进园区、进社区活动,提高群众和市场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能源委、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八)规范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积极组织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提升财务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操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大力引进优秀的会计服务机构,推广涉企财务会计事项“最多跑一次”,切实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建立企业财务会计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市、县(自治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2019年规范和提升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管理1000户2000人次培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工商局)
(十九)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不断扩展失信联合惩戒领域,探索对失信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工作机制,尽快实现在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公务员管理、扶贫、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应查应用”,实现守信联合激励的新突破。发挥“信用中国”网站作用,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公布、共享,特别是要做好信用信息数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联合惩戒信息等“三个公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工商局)
(二十)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单户授信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对金融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毕节银保监分局)
七、防控金融风险
(二十一)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督促银行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鼓励债权银行本着市场化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在融资方式、财务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通过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帮助企业“瘦身减负”,助力企业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的主体作用,将债委会的职能从事后处置风险向事前防范风险转变,加强对授信企业的风险研判和分类管理,制定风险预案,维护信贷格局稳定,避免因为个别银行抽贷、压贷而引发企业金融债务风险,维护我市区域金融稳定。
(二十二)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风险监管,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金融信用县创建步伐,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附件:1.毕节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2.毕节市供应链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毕节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缓解企业融资难,现就推进毕节市中小微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信息安全,平台前期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由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平台后期的功能开发和完善,在保障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探索国有企业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设立专门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开展市场化经营。
(二)多方参与。整合政府部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通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引导资金融通链条上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小贷、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成为平台用户,把平台建设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桥梁纽带。
(三)市场运作。平台依法依规仅为用户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产品展示、融资对接等线上服务,目的是为了打破信息孤岛,消除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服务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不干涉市场主体之间的市场化融资行为。
(四)自主自愿。鼓励市场主体依托平台开展投融资活动,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信息安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不搞行政命令。
二、建设思路
(一)建设目标。平台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为出发点,以完善区域内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投融资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参与主体,通过大数据征信的方式获取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信用服务机构的线下信用调查,结合融资主体征信情况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全方位反应融资主体的信用状况,解决投融资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逐步建立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
(二)平台架构。以互联网为依托,搭建“一网四库”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一网”即“毕节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网”;“四库”即“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评级评估库、金融产品信息库、银企融资洽谈库”。
三、建设内容
(一)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是整个平台其他一切功能实现的基础。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最终将实现对平台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清洗、整理、比对及关联,将最终处理过后的信用信息关联至相对应的信息主体,为后续企业评级评估、银企融资对接、信用风险监控等提供支持。
(二)毕节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网。毕节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网是平台的门户网站,主要实现资讯发布、政策发布、项目发布、热点问题答复、统计数据发布、公共下载、信用创建、用户交流等功能,同时提供注册用户服务,是平台所有功能的对外窗口。
(三)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主要实现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和处理,通过对不同来源数据的交叉核验、有机整合,对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和规划,形成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四)企业评级评估库。在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和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共同支持下,对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各方数据的有机整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出具融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充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实现对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
(五)银企融资洽谈库。中小企业通过用户注册和审核后,登陆平台,登陆上传融资需求,平台后台会应用数据库中政府各部门的信用数据与企业相匹配,自动生成融资需求企业的征信报告;系统自动向金融机构推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评级报告;满足对接双方线上商洽或贷前调查;提供对接成功反馈信息,以满足金融机构、企业在线反馈融资对接成功信息,满足平台管理方查询和监测逐笔对接情况。
(六)金融产品信息库。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发布自己的融资需求,入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