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1074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12-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
》(
国税发〔2005〕61号
印发)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九条第(八)款“《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第(十)款《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停止报送。
二、自2009年5月1日起第九条第(九)款“《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停止报送。
三、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比对内容调整为:用防伪税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