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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心城区高星级酒店的意见【全文废止】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心城区高星级酒店的意见【全文废止】
遵府发〔2014〕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19〕18号 规定,全文废止
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加快中心城区高星级酒店建设对于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旅游接待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打造遵义旅游发展升级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全市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快速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我市中心城区高星级酒店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为目标,以满足商务、旅游发展对酒店的需求为宗旨,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市场导向、绿色环保的原则,加快高星级酒店(四星级及以上)建设步伐,使中心城区最终形成以国际品牌酒店为龙头、高星级酒店为核心、中档星级酒店为骨干、经济型酒店为基础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适度、风格独特、管理一流的城市酒店业体系。

二、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发展。

1.按照建成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从服务200万人口城市的战略高度,按照城市综合服务型、产业发展配套型和休闲旅游度假型的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心城区酒店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掘和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人文、区位和生态优势,大力引进国际国内旅游和酒店投资企业,建设一批品牌形象好、综合功能强、管理服务优的高星级酒店。

2.加大对高星级酒店建设用地规划和供应的支持力度。在编制或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在自然环境和商业条件优越的地段预留高星级酒店项目用地。为高星级酒店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供地。

(二)强化政策扶持发展。

1.对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其建成经营后实现的各种税收据实征收,自评定为五星级之日起连续三年,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相当于其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县、区(管委会)级所得部分全额安排财政资金支持酒店发展。

2.对评定为五星级酒店的,市财政给予投资业主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四星级酒店的,市财政给予投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