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发展的实施意见
筑府发〔2013〕4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 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18〕2号)规定,继续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20〕19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生态和气候资源优势,推进避暑度假产品的开发与建设,鼓励扶持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发展,加快构建我市完善的避暑度假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根据《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国发〔2009〕4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提高水平、服务全省、带动产业”的总体要求以及大力发展高端避暑度假产业的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避暑度假酒店发展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增比进位的重大战略举措。鼓励扶持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发展是我市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优化我市旅游产业结构、提升避暑度假产品竞争力的具体举措,是我市避暑度假产品实现品牌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鼓励扶持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发展,对提升“爽爽的贵阳·中国避暑之都·温泉之城”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把我市建设成为爽爽贵阳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国际旅游城市和全省旅游集散服务母港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城市,按照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升避暑度假产业的内涵和品质为目的,着力提高我市避暑度假旅游产品的整体供给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以产业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建设,努力促进贵阳旅游业实现历史性跨越。
(二)发展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后五年全市旅游业实现大突破、大提高的总体思路,打造一批区域布局合理、类别多样、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力争到2017年,实现投资新建、改扩建100—120家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引进1—2家国际知名度假酒店管理品牌,培育20家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本土避暑度假精品品牌酒店和20家以上个性化乡村酒店(客栈),基本满足度假游客需求,全面提升我市避暑度假产业服务水平和整体竞争力。力争使游客人均消费达到1500元以上,平均停留天数增加到3天以上,每年增加旅游收入33亿元,带动直接就业12600人,间接就业37800人。
三、界定及分类
(一)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界定
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是指依托自然景观、人文风情、历史遗迹、宗教艺术等资源,围绕历史、文化、城市、艺术、乡村等主题,以接待避暑度假游客为主,为游客提供有价值的、深度体验的避暑、住宿、餐饮、娱乐与游乐等多种休闲服务功能的酒店、会所、度假村(山庄)、乡村客栈。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具有规模适度,私密性强,独特、精致和精细服务等产品特色。
(二)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分类
根据酒店风格和文化主题,将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分为文化艺术、人文建筑、传统工艺、民俗风情、休闲养生、商贸文化、景观生态、田园乡村、教育科技、宗教文化、异域文化等13类。
1.文化艺术类:指运用文学、音乐、舞蹈、影视、绘画、书法、散文、诗歌、小说等,展示艺术中的某一门类主题,文化艺术氛围浓厚的避暑度假酒店。
2.人文建筑类:指依托当地名人故事、历史典故、古村古镇、特色建筑等,展示当地的著名历史古迹、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特色建筑等,重在传承过去历史文化的避暑度假酒店。
3.传统工艺类:指拥有显著特色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品种和技艺等,能展示当地传统手工艺、传统美食、美酒等的生产工艺、产品及整套制作流程与工艺的避暑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