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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黔府发〔2016〕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支持清镇职教城(以下简称“职教城”)发展,加快把职教城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职教园区,对于构建贵州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支持职教城建设发展要求,现就支持职教城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完善职教城发展规划

(一)支持以新的理念进一步规划职教城发展。支持职教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突出“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把职教城建设成为教城互动、产教互动、职教改革、技能培训的引领区、创新区、示范区。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职教城强化融资、建设、管理、服务、实训等功能,支持职教城管委会进一步统筹入驻院校及其他公共资源,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资源共享的大平台,为院校办学、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进一步统筹完善教育、居住、产业、生态环境等功能布局,推动入驻院校和产业项目等规划更加注重山体、河流、林地、绿地、水体等自然生态保护,实现统筹规划、综合开发。(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进一步强化多规衔接融合发展。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进一步将职教城总体规划与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贵安新区总体规划、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观山湖区总体规划、红枫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科学融合并优先实施,确保职教城与贵阳市、贵安新区公共资源和城市功能融合共享。省发展改革、教育、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将职教城供水、供电、环保、水利、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项目优先纳入省相关“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加快实施。(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贵州电网公司)

二、支持职教城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省国土资源厅支持清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6年内完成清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2016年至2020年优先保障职教城建设用地年度计划,职教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进一步支持清镇职教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清镇市土地出让收益省、市计提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清镇市,统筹用于职教城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担保公司在政策范围内为清镇职教城的信贷融资、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支持探索组建清镇职教城建设发展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职教城建设。支持金融机构积极与职教城相关学校合作,加强金融创新,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为职教城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职教城项目,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开展项目合作。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落户职教城,推动高校学生创业创新。(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清镇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交通体系建设。贵阳市人民政府加快开通职教城直达贵阳北站、贵阳南站公交线路,优先启动贵阳市轨道交通S2号线、G1号线审批建设,加快轨道交通贯穿职教城全域建设进度。清镇市人民政府加大建设力度,2018年底前建成龙凤大道、云站路、廻龙路、潜龙路、龙井路、滨湖路、将军石路、王官路八条主干道路。省交通运输厅在项目规划、资金等方面支持清镇市加固修复省道S307姬昌桥,解决职教城南部交通瓶颈问题。(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清镇市人民政府)

(六)完善供水供电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支持清镇市做好职教城供水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前入驻院校及企业生产生活用水供应。省水利厅支持清镇市水库项目建设,2018年前实现燕尾水库投入使用。贵州电网公司在资金等方面帮助支持职教城配套建设鲤鱼变电站、望坡变电站,2018年前在职教城北部规划建设燕尾变电站,2020年前争取资金并支持职教城内供电线路全部电缆入地。(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贵州电网公司;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大对红枫湖与老马河整合升格为国家湿地公园后的试点建设工作。省林业厅将职教城荒山荒地纳入《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在资金等方面支持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职教城西区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水利用系统在2017年内完成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加大支持在入驻职教城的院校全面推广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从2016年至2020年,省教育厅专项资金支持职教城内幼儿园、小学、中学建设,加快完善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省卫生计生委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支持职教城建设综合医院及社区医院。省体育局、省旅游局在资金等方面加大对清镇国家生态体育公园、山地户外休闲运动基地建设支持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并支持职教城通讯网络扩容升级改造并接入省内重点通讯骨干网,指导清镇市2016年底前实现职教城无线WiFi全城覆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贵阳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教城互动发展

(九)完善配套服务。清镇市人民政府按照职教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职教城淘宝电商产业园、时光贵州、云梦空园小镇、乡愁贵州等城市服务配套项目建设,满足职教城师生及居民生产、生活、实训、就业需求。清镇市人民政府2018年底前建成职教城乡愁园。(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清镇市人民政府、职教城管委会)

(十)支持创业创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户职教城,助推院校师生创业创新。省科技厅支持省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向职教城开放,引导职教城内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培育建设,积极搭建技术市场平台,推动成果拥有方、需求方及科技服务机构有效互动与合作。在职教城落户创业的中、高职学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省相关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对职教城入驻院校建设众创空间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引导职教城院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团省委)

四、支持产教融合发展

(十一)强化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入驻职教城发展,推动各类创业基金、高端科研基金、中小企业科研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在职教城投资相关产业,促进职教城绿谷产业园推动大数据应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外包、现代电子商务、健康医疗研发、高端装备制造、铝镁精深加工、高端磨料磨具制造、现代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发展。省教育厅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职教城入驻院校50%毕业生从2016年9月起在黔中经济区产业园顶岗实习。(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

(十二)开展技能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支持职教城入驻院校构建紧扣产业、错位发展、动态调整的专业体系,确保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通过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支持贵州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公共实训中心面向企业、院校和社会各界提供公共实训服务,承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职教城入驻院校推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以职教城公共实训中心和入驻院校为主体,全面开展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及技能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扶贫办、清镇市人民政府)

(十三)深化校企合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符合条件的入驻院校申请加挂“技工院校”牌子、申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等给予优先安排,到2020年基本形成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更高层次融合,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工种、鉴定等级全覆盖。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贵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