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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9〕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3-20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继续执行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转发给你们。依据总局的该项通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经研究,市局所发的有关相应文件同时废止,现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以下市局所发文件相应废止
1.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 税一〔1994〕32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税征〔1994〕47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津国税一〔1995〕8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征〔1995〕8号)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征〔1995〕16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一〔1996〕35号)
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统计报表和调查工作评比计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征〔1996〕56号)
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征〔1997〕18号)
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电管理与收取的电工经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一〔1997〕31号)
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津国税流〔1998〕37号
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铁塔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流〔1999〕35号)
1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0〕60号)
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0〕59号)
1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2〕2号)
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2〕1号)
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流〔2002〕25号)
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3〕13号)
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煤浆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流〔2003〕52号)
1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4〕16号)
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4〕59号)
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5〕54号)
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申报异常企业纳税评估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5〕40号)
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5〕37号)
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国税流〔2005〕77号)
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34号)
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等核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47号)
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7〕3号)
2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8〕15号)
二、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文件,以下市局所发文件相应废止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1〕28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4〕36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4〕40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4〕9号)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5〕47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