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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毕府发〔2019〕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毕府发〔202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保持全市烤烟规模占全省总量的1/3左右,烤烟收购总量保持在130—150万担,烟叶税稳定在4亿元左右,上等烟比例达70%以上,等级结构、等级质量满足卷烟工业需求,工业订单保障率达98%以上。烟农亩均收益3500元左右,户均产值10万元左右,烤烟产业年产值17—18亿元。土壤保育、绿肥掩青、绿色防控、废膜烟秆回收加工利用、酒糟有机肥施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烘烤烟叶等绿色生产措施覆盖率达100%,基本烟田、烟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新烟区基础设施同步配套。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优化烤烟产业布局。按照“生态、品质、市场”原则,切实优化烤烟产业布局。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百里杜鹃管理区围绕60万担烤烟产能规模,着力打造蜜甜香型优质烤烟产业带和核心重点烟区。七星关区、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金海湖新区围绕90万担烤烟产能规模,着力打造清甜香型优质烤烟产业带和核心重点烟区。到2020年,建成50万担以上烟叶生产大县1个、10万担以上重点县4个、万担乡50个、千亩村150个。(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着力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基本烟田保护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县级烟草部门组织划区定界。基本烟田保护区一经划定,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并登记造册。建立基本烟田退出及占用审批制度,对产业结构调整占用的基本烟田实行“占一补一”平衡机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已规划的基本烟田。加强基本烟田的监督检查,对保护不力的,调减或取消烟叶计划。各县(自治县、区)要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基本烟田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规划建成基本烟田150万亩。(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着力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深入开展现代烟草农业转型升级示范县规划、建设和运行工作。积极开展“以烟为主、产业配套、多业融合”的村级产业综合体规划、建设和运行。认真落实“四减两循环”要求,全力推动烤烟产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到2020年,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建成现代烟草农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成烟叶种植1000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生产1000亩以上、综合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综合体5个。推广清洁能源烘烤10万亩以上,烘烤用煤量减少10%以上。亩均化肥用量减少20%、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实现烟田地膜100%回收。有机肥产能2万吨以上(其中烟秆有机肥5000吨以上)、炭基肥产能2万吨以上。开展烟秆废弃物循环利用制作生物质燃料,烟秆回收利用加工生物质颗粒满足生物质能烤房烘烤燃料需求。(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大力推动烟叶生产组织模式、生产方式、经营形式的改革创新,加大职业烟农培训,发展和巩固种烟群体。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反包倒租、个人领办家庭农场等新型烟叶生产组织模式,探索建立新型种植主体试点,切实稳定烟农队伍。到2020年,培育职业烟农1万名以上、新型生产经营主体500个以上,种植面积50%以上。(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提升合作社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专业化服务水平,并拓展移栽、运输、采摘、设施设备管护等专业化服务,确保到2020年全市亩均生产用工降到16个以内。合作社要联结贫困农户,主动承担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善烟田机耕道路、作业便道建设,扎实推进烤烟生产机械化作业。加强适应山区作业的全程农机引进研发力度,着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大农机操作技能、维护技能培训指导,提升烟叶生产综合机械作业率。(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着力提升烤烟有效供给。继续深化与卷烟工业企业合作,创新开展定制化生产、全收全调、整包收购等烟叶收调模式,确保烤烟产业规模稳定。围绕卷烟工业订单对烟叶原料的需求,用好用足上等烟结构优化补贴政策,严控无效产出,实现70%左右的上等烟结构目标,确保部位、等级结构满足卷烟工业品牌需求。突出市场导向,坚持质量优先,提高烟叶分级纯度。强化烟叶成包调运管理,严控非烟物质,着力提高成包烟叶包内纯度与商品质量,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满意度。(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着力完善烤烟产业配套设施。认真开展设施建设回头看,确保烟田水利、机耕道路、育苗烘烤、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全面配套。加快推进先进实用育苗机械应用与新能源烤房设备建设,实现100%工厂化育苗供苗,80%以上的专业化烘烤服务。持续整合财政与烟草行业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资源,用于对毁损的育苗、烘烤等设施进行及时修复。不断完善管护机制和管护办法,确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引导烟农利用烤烟产业轮作、冬闲的基本烟田开展接茬种植,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利用烟草行业闲置期间的基础设施,发展与烤烟配套的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抓好国家和省烟草部门支持的烟草扶贫新村建设,投入资金4000万元左右,新建10—20个烟草扶贫新村。到2020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100%;育苗大棚、密集烤房完好率100%,机耕道、烟水工程完好率80%以上;通过接茬种植、产业配套帮助烟农实现增收产值3亿元左右;累计建成烟草扶贫新村100个,投入资金2亿元。(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着力落实烤烟产业扶持政策。坚持“以烟养烟”,加大烟叶税支持烤烟产业发展的力度。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不低于50%的烟叶税支持烤烟产业发展,用于种烟乡镇财政奖补(种烟乡镇烟叶税返还及考核奖励等)、土地流转、设施建设及管护、优化烟叶结构、烟叶种植保险等补贴。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执行优化结构按上等烟每担补贴不低于50元政策,基础设施维修管护资金按照不低于烟叶税的5%提取。大力支持烤烟产业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实施扶贫项目,落实土地流转补贴、种子种苗与生产物资补贴、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补贴等扶持政策。统筹面源污染治理、农机具购置、有机肥施用、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补贴政策,助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烟叶种植保险政策,烟叶种植保险最高赔付额每亩1500元,政府、烟草部门、烟农各承担保费的30%、60%、10%。供电部门要将烤烟烘烤用电作为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烤烟产业的信贷支持。气象部门要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送到烟区党政部门和各级烟草部门,切实加强预防指导。(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气象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烟草专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务局、扶贫办、金融办、气象局和毕节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烤烟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工作需要制发公文,由市烟草专卖局代章。各县(自治县、区)要比照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目标,把设施管护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加大统筹协调。烟草部门要积极争取计划资源,为全市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计划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促考核。继续把烤烟工作纳入对各县(自治县、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各县(自治县、区)生产收购、设施建设挂钩。农业农村、烟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