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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废止】
津国税流〔2009〕4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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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税函〔2008〕10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调整
(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