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黔府办发〔2016〕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精神,大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促进全省工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全省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
——坚持一步到位,全面展开。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启动“千企改造”工程,对全省所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针对每个企业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改造路线图、时间表,实现改造升级全覆盖。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企业在改造升级中的主体作用,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引领,坚持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引导督促所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不断优化全省产业结构。
——坚持创新引领,提升水平。瞄准世界一流,找准行业标杆,推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推动产品创新、生产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二)主要目标。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方案制定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育600户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每年完成1000户以上企业改造升级任务,其中省级200户,市县共800户,到2020年完成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造升级任务。
——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投资达到7000亿元;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
——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60%;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超过60%;培育10家信息化水平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骨干企业。
——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使用率提高到5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低碳、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质量效益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2;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等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提质增效。实施“调结构、补短板、增效益”专项,重点在能源、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白酒、军民融合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技改投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研发水平,打造世界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强化技术、管理、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实施百项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工程,通过高起点、持续的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质量整体水平。到2020年,创建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5个以上国家级、100个以上省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二)加快企业绿色改造升级。实施“节能环保与安全改造”专项,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等绿色工艺,大力推进能源、冶金、有色、建材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绿色化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大幅提高磷石膏、酒糟、赤泥、粉煤灰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每年确定一批企业加强工业控制系统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改造,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试点示范,到2020年,创建20家绿色产业园区和50家绿色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安监局)
(三)加快企业产品创新。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每年组织一批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推进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级食品级磷酸、磷化物、煤制烯烃/芳烃、煤制清洁燃料、高强度铝合金等一批重点产品;在化工、建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五张名片”等重点领域每年组织100户以上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国际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质量奖产品。到2020年,新产品产值突破1000亿。(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四)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实施“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专项,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先进手段对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每年组织实施10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争取1-2个成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获得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支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五)加快实施“大数据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搭建大数据与产业、园区、企业对接平台,分行业对我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会诊,梳理企业发展的问题和痛点,提出大数据应用和产业转型对策方案,带动整个行业运用大数据实现转型升级。依托“工业云”搭建“众包”平台,常态化收集企业需求和发展难题并在平台上公开发布,面向全世界征集解决方案、寻求合作伙伴,通过搭建线上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我省各行业企业与全球大数据企业深化合作,打造基于互联网的“永不落幕的”大数据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对接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加快推动企业服务化转变。支持企业发展行业网络协同制造,搭建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主动营销与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开发服务型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供应链效率。构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产业体系,推进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催生一批增量服务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企业,丰富新业态,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每年支持5家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10家传统制造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试点,50家制造企业开展制造模式创新试点。(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审联批机制,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要与企业转型升级挂钩,支持电力直接交易政策向有意愿转型升级的企业倾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社会资本融资渠道,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鼓励银行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争取每年吸引各类资本投资100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全省工业企业的技改升级。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2000项以上技改融资项目。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每年从其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财政投放长效机制,力争5年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