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征收代征规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3〕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金税三期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
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代征规费)的征收管理较原来有所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征规费征收的具体方式
今年代征规费中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可以采用纸质票据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征收,其余的代征规费只能采用纸质票据征收。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今年暂停征收。
二、代征规费征收使用票证的规定
根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的要求,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使用税收票证征收代征规费,各类票证具体规定如下:
(一)《税收通用缴款书》在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代征规费时使用。各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