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现对青海省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对我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产生的印花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对自然人纳税人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产生的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

二、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应税凭证产生的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

三、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8-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