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
2016- 09- 26 苏财购〔2016〕48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部门、单位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发放。
二、省级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
(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半天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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