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经信规〔202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川经信办〔2024〕1号》 ( 川经信规〔2023〕3号)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见附件】
2.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见附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3日
《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4
2023年11月23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