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3年7月5日》规定,继续执行。
为加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公平税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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