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菏政发 〔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4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2.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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