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3〕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