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3〕60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6237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3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23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8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2019〕13号